山东省药监局昨日发布公告称,烟台太平医药有限公司平邑分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公告显示,该企业违法违规事实为不具备开展经营活动的仓储条件、组织机构、人员及质量管理体系,撤证日期为2018年8月1日,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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