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药监局发布“对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此次“飞检”查出包括企业未能提供管理评审记录、设备未及时维护等14项一般缺陷。
云南省食药监局表示,此次飞检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针对此次检查所发现的缺陷,要求昆明市食药监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必要时跟踪复查,并要求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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