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景峰医药(SZ:000908)发布公告称,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2月4日、2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2.04%,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景峰医药表示,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另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关键词: 景峰医药 股票 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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