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直播中使用音乐的相关版权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今年6月1日新《著作权法》生效,依据第45条规定,新增了录音制品的获酬权,意味着网络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不仅要向音乐作品(词曲)的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还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这意味着音乐制作产业在互联网领域能获得的版权回报除了传统的流媒体、下载所涉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多了一项重要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
关键词: 版权 制品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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